即日起,由人民网联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共同发起的“碳路先锋”项目正式开启征集,通过该项目,人民网将在城市、园区、企业、个人等四个维度上深挖、梳理先锋典型案例,树立“碳路先锋·城市”、“碳路先锋·园区”、“碳路先锋·企业”、“碳路先锋·个人”四大标杆,宣传推介节能降碳先进技术成果,推动全疆“双碳”工作高质量发展。
现诚邀各单位及个人参与“碳路先锋”优秀案例征集,展示在产业结构升级,能源绿色转型,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价值实现等领域的探索实践和经验成果。
一、征集范围
全疆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集体和个人等。
二、申报要求
(一)采取自愿推荐申报方式。请案例提供单位于9月30日前提交征集材料。
(二)征集材料按照“案例名称—主题—单位名称”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xinjiang@people.cn),申报材料应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有其他形式材料,可一并附上。
(三)申报案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四)申报案例需确保可对外公开,并已落地取得实效。
三、工作机制
人民网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成立专家组,组织专家梳理典型案例,开展必要的实地调研和在线调研,逐个案例进行研讨形成专业意见,遴选出“碳路先锋”代表进行宣传推介。
四、遴选方式
包括初筛、终审两部分,由专家组对符合条件的案例按百分制进行打分。初筛通过的案例、终审后的案例将在人民网“碳路先锋”征集专题上进行展示。部分标杆案例将在“2025年碳路先锋总结经验交流”上公布供各地参考。
五、征集材料要求
相关材料征集要求具体如下:
各地各部门、企业提供的内容材料需为原创,并注明作者单位、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下为具体要求:
(一)文字内容。字数500字以上,相关数据需更新至最新。
(二)视频内容。视频需为制作成片、无包装无字幕无背景音乐视频各一部,需以word形式提供视频标题及文案,mp4格式,像素≥1080p,单条视频时长3—5分钟。
(三)图片稿件。图片素材需jpg格式,横版竖版均可,单张图片大小不少于1MB,总数不限,图片附标题及文案说明。
(四)其它要求。所有报送素材均默认为可宣传材料,请各地各单位严格审核把关,删除敏感及涉密信息,提高素材质量。请将相关素材发送指定邮箱(xinjiang@people.cn)。
标杆案例将获得各级政府、行业权威平台和人民网的大力推广,助力品牌影响力提升,抢占绿色低碳赛道先机。我们欢迎大家携创新成果报名,共同为碳中和目标贡献标杆力量。
联系人:人民网新疆频道于老师 联系电话:17799300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