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中央驻疆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按照自治区职称工作统一安排,现将2026年自治区工程系列工程咨询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8月17日至9月25日
审核材料时间:9月1日至9月30日
缴费及递交纸质材料时间:10月8日至10月16日(工作日)
二、评审对象
自治区范围内从事工程咨询专业工作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且本年度符合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三、申报渠道
本年度职称申报工作采取线上办理,专业技术人员登陆“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址:www.xjzcsq.com,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申报。
四、评审条件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工程咨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3〕28号)执行,文件可在管理平台查询。
五、注意事项
(一)本年度自治区工程系列工程咨询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申报人务必确保网报材料真实可靠,各级推荐单位应加强对网报材料真实性审核。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次数不得超过3次(含首次申报),超过规定次数端口将自行关闭。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内容,在材料退回时仔细阅读修改意见,并逐一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再进行提交。
(二)根据2026年7月21日自治区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开展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2026年继续教育学时专项核查工作的公告》,对认定为异常学时作归零处理、该年度继续教育证书予以作废的,需于12月25日前,完成继续教育课程学习及考试,并取得有效证书;如未取得有效证书,将取消职称评审资格。
(三)本年度严格落实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试行“谁审查、谁负责”。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符合条件者进行推荐申报,并在单位内部对推荐申报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单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被处理单位三年内取消参评资格,个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相应职称评审。
六、咨询联系方式
职称办公室联系电话: 0991-8894570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991-3193501、3193615
具体申报流程、要求、注意事项等详见附件。(https://www.xjzcsq.com/xjzcsq/contents/3/10460.html)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系列工程咨询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
2026年8月14日
